一、衡器计量工(员):
从事天平、砝码、磅秤等计量衡器、器具计量检定、检查、校准、调整、修理以及检斤、计斤、司磅的人员。
二、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:
(1)检定天平、砝码、磅秤、计量衡器等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;
(2)检查衡器计量器具的外观;
(3)使用高等级的衡器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衡器计量器具;
(4)调整衡器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;
(5)修理或更换衡器计量器具的零部件;
(6)使用衡器计量器具计量物件的质量;
(7)记录、计算、判定计量检定数据;
(8)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;
(9)检查、维护仪器设备;
(10)负责检定室卫生、安全工作。
三、报名条件:
——初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——中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
证书。
(2)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3)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4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——高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
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(4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四、证书样本(高级证书):